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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5-29 12:28:57编辑:班云霞作者:浏览数: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货币资金支出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公司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等有关规定,结合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资金支出,包括对外投资资金、短期理财投资资金、内资兑换外资资金、日常零星资金、借支款支付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属单位。各单位结合实际,可参照本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资金使用审批管理办法和细则,并报控股公司备案。

第四条 货币资金支付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各类货币资金支出必须符合国家财经和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各类货币资金支出的合法性。

二、计划性。货币资金支出应符合年度资金预算安排的项目和内容(包括对外投资、日常支付、内资兑换外资、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借款类),未列入年度资金预算的,必须按照《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预算与使用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应的报告和审批程序,将预算外资金调整审批为预算内资金。

三、程序性。资金使用单位、部门和个人申请资金必须按本办法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未经履行审批程序或履行的审批程序不完整,财务部门不得支付资金。

四、不相容职务分离。货币资金支付申请人、审批人、出纳、稽核人职责分明,依法按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由一人履行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两项及其以上职务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并接受监督。

第二章 管理体制及职责分工

第五条 控股公司按照“宏观总量控制、分级分类审批”的原则,建立控股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三级资金支付审批控制体制。

第六条 资金申请使用单位、部门、经办人负责提供合法、合规、完整的原始凭证,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支付申请报批手续。

第七条 各单位、部门审批领导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办理资金支付审批手续,提出明确的审批意见。

第八条 各级财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办理货币资金支付的以下手续:

一、会计人员审核资金支付所需原始凭证和审批手续,确保与资金支付相关的原始凭证以及审批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

二、记账凭证复核人员按规定履行稽核手续,对会计科目使用的正确性,原始凭证以及审批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稽核。

三、资金管理人员对原始凭证以及审批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再次审核,在相关原始凭证上加盖财务负责人、主管领导人和单位公章,确保用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一致。

四、出纳人员审核无误后加盖出纳印章,经领款人签字后办理支付手续。支付手续办理完毕在付款凭证上及时加盖“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等付讫分类印章。

第九条 付款支票须经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人员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印章,必须分别保管,不得由一人包办。不准开出“空头支票”。开出支票由出纳人员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开票日、支票种类、事由、经办人签字、支票头返回时间、是否作废等。

第三章 对外投资类资金审批流程

第十条 对外投资类资金支付之前必须经过项目调查、可行性研究、立项建议、投资决策、合同评审等程序,未经完成相应程序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申请资金支付。相关程序完成的投资项目,由控股公司指定的各该项对外投资项目的主办单位按对外投资类资金审批的程序和内容要求申请支付投资资金。

第十一条 对外投资类资金支付审批程序

一、项目主办单位应填列“对外投资资金支付审批表”。审批表内容包括:投资项目全称、项目主管单位全称、投资合同(协议)评审情况、本项目预算投资总额、本次申请支付总额、累计申请支付额、申请支付证明文件、资金支付方式、受资单位全称、受资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内容。

二、审批程序,项目主办单位根据对应的资金审批权限,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控股公司监察审计部审核——控股公司资产财务部——控股公司业务分管领导——控股公司总经理——控股公司办公会”的程序办理具体审核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对外投资类资金支付,不论项目大小、所需资金多少,以及是否以资金投资,均应严格执行规定的资金支付或投资标的物转移申请审批程序,办理资金支付或投资标的物转移手续。

对外投资类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和权限表

审批程序

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

3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1000-2000万元(含2000万元)

2000万元以上

项目主管部门

监察审计部

资产财务部分管领导

控股公司业务分管领导

×

控股公司总经理

×

×

控股公司办公会

×

×

×

上表各金额栏符号“○”表示审批;“√”表示审核(下同)。

第四章 短期理财投资资金审批流程

第十三条 短期投资理财是指公司为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以暂时闲置资金通过银行进行无风险短期投资的理财行为。

第十四条在控股公司资金闲置较多的期间,资本运营部根据理财产品市场行情,充分考虑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编制“短期理财投资方案”,“短期理财投资方案”内容应包括理财产品品种、投资额度、周期、收益率、收益金额、选择合作的金融机构,及其风险评估等情况的分析说明。

第十五条 “短期理财投资方案”按照下表所列审批权限,经项目主管部门(资本运营部)、资产财务部分管领导、控股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审批、授权后,安排短期理财投资事宜。

短期理财投资审批程序表

审批程序

10,000万元以下(含10000万元)

10,000万元以上

项目主管部门

资产财务部分管领导

控股公司业务分管领导

×

第十六条 短期理财投资发生后,资本运营部应及时登记短期理财投资台账,记录理财产品品种、投资额度、投资日、收回日、收益率及其金额等内容,并定期分析短期理财成本、收益等,形成书面报告,报控股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审阅。

第十七条 除所属上市公司可以按内部管理程序和本章管理规定从事短期理财投资活动外,未经资本运营部对相关单位“短期理财投资方案”进行审核,并报经控股公司业务分管领导书面批复,各单位不得从事短期理财投资活动。

第五章 日常支付类资金审批流程

第十八条 日常支付类资金的支付范围,包括《控股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费用以及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所需要的资金。

第十九条 日常支付类资金支付之前必须经过控股公司资金用途(项目)预算程序,未列入资金用途(项目)预算的开支,一律不得申请资金支付。列入资金用途(项目)预算的开支,相关单位(部门)应按日常支付类资金审批的程序和内容要求申请支付日常所需的资金。

第二十条 具体审批程序及手续:

一、费用使用单位或部门填列“资金支付审批表”。审批表内容包括:资金用途、申请单位(部门)全称、本项目预算支付总额、本次申请支付总额、累计申请支付额、申请支付证明文件、资金支付方式、受资单位全称、受资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内容。

二、费用使用单位或部门经办人分别报本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财务部门主管资金领导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三、各单位(部门)须严格按《控股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不得以减少审批程序为目的,将一个整体项目或一项完整业务进行拆分后作分次处理。

第二十一条  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和资金开支特点建立健全定额备用金制度。定额备用金制度适用于对零星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的各单位有关部门或车间(坑口)。

二、有关部门或车间(坑口)指定的定额备用金专管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须经过人力资源和财务部门的严格审查。

三、定额备用金额度由各单位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或车间(坑口)实际核定,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定额备用金由专管员按本办法第七章规定办理备用金借用手续。

四、定额备用金的使用。备用金管理人员汇总填制有关费用报销单,将取得的合法发票单据附后,经本部门或车间(坑口)主管领导审核,报本单位财务部门资金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人员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足部门或车间(坑口)备用金。

五、各部门或车间(坑口)单项支出在限额以上的,不得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或车间(坑口)经办人填制“借款单”,按本办法第七章规定办理借支款手续。

六、备用金管理人员所取得的发票单据必须在月末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

七、每年年终,财务部门应对定额备用金进行清理,收回全部定额备用金,次年再借。

八、定额备用金实行专人保管,更换保管人员时,原保管人员应及时结算、退回备用金,由新任专管员重新按第七章规定办理备用金借用手续。

第六章 内资兑换外资类资金审批流程

二十二 各单位以内资兑换外资类资金需同时符合以下支付条件:

一、资金支付用途(项目)经过控股公司资金预算程序审核通过,未列入年度资金预算的开支,一律不得申请资金支付。

二、申请单位必须有足够的内部结算资金存款,不得以任何理由透支内部结算资金。

三、各单位因内部银行结算资金不足,确实需要向内部银行申请借款的,按照《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结算中心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十三 具体审批程序及手续和要求:

一、使用外资单位以内部结算中心存款兑换外资应填列“兑换资金支付审批表”。审批表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全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本月)预算兑换总额、本次申请兑换总额、累计申请兑换额、申请兑换外资证明文件、资金支付方式、申请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内容。

二、预算内兑换外资时使用单位根据对应的资金审批权限,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资产财务部分管领导——控股公司业务分管领导”的程序办理具体审核审批手续。

   三、申请兑换外资证明文件包括:

(一)施工工程用款应附工程承包合同、对外采购材料合同、工程进度签证单等;

(二)兑换劳务费应附劳务用工合同和劳务费用汇总表、劳务费清单等;

(三)兑换购矿款应附购矿合同、进矿验收单;

(四)兑换工资应付工资汇总表;

(五)兑换其他款项应附相关证明文件。

四、施工单位“本项目预算兑换总额”指为承建一个施工项目所需以外资支付的预算金额,包括材料费用、运输费用及其他非人工费用。

五、劳务费用指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所发生的劳务用工费用。

(一)施工单位按承建一个施工项目所需劳务用工费用预算报批;

(二)生产单位按当月劳务工工作量(掘进进尺或采矿量、其他作业量)及其费用标准计算的费用预算报批;

内部资金兑换外币资金审批程序和权限表

审批程序

500万元以下(含本数

500万元以上

项目主管部门

资产财务部分管领导

控股公司业务分管领导

×

第七章 借款类资金审批流程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借款主要是:

一、公司内部人员因公出差所需的借款(含车船票、飞机票、住宿费等出差期间的资金需求)

  二、零星物资采购借款。

  三、因工作需要的周转金、备用金。

  四、其他借款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各部门各项业务经办人员填写借款单时应认真写清借款的事由、金额、日期、经办人姓名等,根据对应的资金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支手续。付给外单位的借支款,还应写清收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借款额度审批程序如下:

借款额度审批程序和权限表

审批程序

5万元以下(含本数

5-50万元(含本数

50-100万元(含本数

100万元以上

项目主管部门

监察审计部

×

资产财务部分管领导

控股公司业务分管领导

×

控股公司总经理

×

×

控股公司办公会

×

×

×

上表各金额栏的金额范围指办理一项完整业务所需借支款总额。

第二十六条  借支款办理业务管理规定:

一、通过借支款办理业务的,实行“一事一借一清”和“谁借款、谁负责清算”的原则。

二、用款单位或部门经办人在购置物品验收及付费手续办妥后,应在一周以内及时将取得的合法发票单据附后,经本单位有关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验收、主管人员审核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单项费用审核报销手续。

三、借款人、业务经办人和申请核销借款的人员应为同一人,避免因权责不清和不了解所办业务具体情况等原因影响借款核销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效率性。但业务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人。

四、业务经办人未及时办理业务验收和借款核销审批手续、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二十七条 对外单位的借款,不论金额大小,由相关部门书面说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利率,反担保措施等,经控股公司办公会或董事会批准同意后,根据对应的资金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后到资产财务部办理资金支付。

第二十八条 非因公业务发生的各项借支款,不论金额大小,未经控股公司办公会批准,各级财务部门可以拒绝办理。各单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下列借支款行为:

一、向控股公司以外单位或个人借出货币资金。

二、向职工、劳务工、临时工和离退休人员借支应由个人负担或应由社会保险部门等社会机构以及外单位核销的费用。

第八章 其他规定

二十九 预算外资金支付应先按《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预算与使用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预算追加、调整等审批手续,将预算外资金调整为预算内资金后再按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三十 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控股公司规定的各类资金支付申请报批程序。

第三十一条 各级领导须按各自的职责权限按规定履行各类资金支付的审核审批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资金管理实际,制定资金支付审批办法,完善资金支付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保证费用支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防范资金支付风险,杜绝资金支付环节的跑冒滴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与上级规定不相符时,执行上级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部。

第三十五 本办法自修订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资金支付审批表:对外投资类

资金支付审批表:短期理财投资类

资金支付审批表:内资兑换外资类

资金支付审批表:借支款支付类

资金支付审批表:日常支付类

上一条: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下一条:资金预算与使用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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